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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城集团官网员工早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日期:2020-08-22 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员工早、晚自习的正常开展,提高自习质量,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推进学习风气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太阳成城集团官网员工管理规定汇编》等有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早、晚自习是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员工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员工理解学习内容,做好新课预习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办法适用于公司全日制在籍员工早、晚自习的管理。

第二章 公司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员工早、晚自习管理工作具体落实部门。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管理细则,有效地组织人员,进行员工早、晚自习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员工早、晚自习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员工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员工早、晚自习管理的各项活动,指导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分团委员工会开展相应的员工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校有关员工早、晚自习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学院的具体管理细则。

(三)负责各班级分配合适的早、晚自习教室,保证员工的自习环境。

(四)定期对各班级员工早、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与评比,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员工的个人综合测评记录;按要求上报员工早、晚自习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员工处做好本学院员工早、晚自习的考核工作。

第三章 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职责

第六条 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是员工管理的一线工作者,应当积极地履行管理职责,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员工早、晚自习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在员工早、晚自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切实履行教师的管理职责,依据学校员工早、晚自习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班级早、晚自习管理制度,对员工早、晚自习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定期了解员工早、晚自习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积极组织开展员工早、晚自习检查与评比活动,并指导员工会或本班员工干部进行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员工早、晚自习请假制度,明确审批程序,保证早、晚自习的出勤率。

第四章 员工会及班级员工干部的职责

第八条员工会应当发挥员工自我管理的组织作用,协助学院做好员工早、晚自习的检查与管理。各级员工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员工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第九条 员工会及班级员工干部在员工早、晚自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员工会及各班级员工干部要切实履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员工早、晚自习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早、晚自习管理任务。

(二)院员工会学习部要协助学院老师对本院各班级员工早、晚自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出检查成绩。

(三)各班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当天纪录,完成考勤任务后,应当认真及时地做好交接工作。

(四)员工会及有关员工干部应当及时收集和反馈员工中的问题,做好与老师的汇报交流。

第五章 员工早、晚自习的考核

第十条 参加早、晚自习的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关于早、晚自习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配合考勤。学院要做好早、晚自习的考核、评比工作 ,保证早、晚自习的出勤率。

第十一条 员工应当从第二周开始参加早、晚自习,至期末停课时结束。早自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7:45—8:15,晚自习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早自习以一节课计,晚自习以两节课计。

第十二条员工早、晚自习的考核如下:

(一)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早、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者算一次缺勤。

(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与负责值勤的班级干部以备核查。没有请假的员工记为无故缺勤。

(三)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或者弄虚作假、包庇错误,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撤销其员工干部职务和取消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奖,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四)早、晚自习的出勤和遵守自习纪律情况,作为每学期员工综合测评内容之一。早、晚自习缺勤二节计旷课一学时,记入教学考勤册。早、晚自习累计缺勤五节课或违反自习纪律被记载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学期内的评优评奖。累计旷课达一定学时者,按《太阳成城集团官网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五)各班级每天都要对本班早、晚自习出席情况进行自我考勤;各学院要安排专门的老师或班主任助理及员工干部对各班级早、晚自习出勤率进行定期考勤。各班级早、晚自习考勤结果直接与班级评优挂钩,出勤率低于80%或在考勤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班级不得参与优秀班集体的评选。

(六)员工早、晚自习情况评比排名作为学院员工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员工早、晚自习的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参加早、晚自习的员工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积极提高自习效率,主动营造良好的自习环境。

第十四条员工参加早、晚自习时的纪律要求如下:

(一)一年级员工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早、晚自习;其余年级员工可以自行选择自习地点,但原则上到教室、图书馆上自习,在宿舍自习的员工,在自习时间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二)自习期间员工应当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不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三)自习时间不得放音乐,不得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在教室吃东西。各班自觉维护教室清洁卫生,下课将书本、稿纸等物品带走,不得损坏公物。

(四)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须报辅导员批准。

(五)各员工组织不得在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召开,必须报辅导员批准。

(六)自习时间如有正常上课,参加正常上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太阳成城集团官网负责解释,自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起施行。



太阳成城集团官网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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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王鹏云

三审:周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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